会议于6月10日在旗山校区第二会议室举行。校纪委书记、省监委驻福建师范大学监察专员林月恩,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1+X”监督工作是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以高水平监督服务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做到肩上有责,严格遵循学校“1+X”监督机制实施办法,明确监督职责定位、标准要求、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将监督寓于履职履责全过程,以高度的使命感压实监督责任链条,推动从“要我监督”到“我要监督”转变。要做到心中有数,动态修订监督清单,梳理完善监督风险点、责任人、防控措施,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源头治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具体抓,既“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又“见人见事见效”,推动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要做到手中有方,坚持以点带面求突破,树牢奖优罚劣树导向,举一反三查问题,系统施策促提升,推动从“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治理”转变,使二级学院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清障护航。
会上,党政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分别就本单位监督工作情况作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