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成立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阮传瞰发布时间:2017-10-12浏览次数:2889

师大学校办〔201748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的立案、调查、处分等程序,加强民主决策,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委员会。

一、成员名单

主任:黄清波

成员单位:纪委办 监察处 组织部 人事处 校工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处。

二、主要职责

1.对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问题提出立案建议;

2.对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问题提出处分建议;

3.对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处分期满提出解除或延长建议;

4.研究校行政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学校办公室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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