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通知

教育部出台禁令: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17浏览次数:102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时间:2014-07-14

 

教育部出台6条禁令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部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规定》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设立了6红线: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规定》强调,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教育部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二是要加大宣传教育,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加大师德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三是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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