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育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23浏览次数:516

教办厅〔2007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教育信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和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育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一)着力完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进行重点部署,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涉及稳定问题的会议请信访部门参加。要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

(二)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过问、处理、督办;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按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三)大力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评办法,把信访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引发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采取措施,着力从源头上消除信访问题

(一)制定政策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各地各单位要把完成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持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注意相关政策之间的关联性。在制定政策时,要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重视信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和校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和校务公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信访问题的有效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向广大群众公开办事制度、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管理、招生收费、学生管理等制度和办法,规范办事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和问题。

(三)在执行政策中不折不扣。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在执行政策时,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不打折扣,落实到位,不能因局部利益和小集体利益而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

(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促进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对群众要满怀感情、热情耐心、文明礼貌,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要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换位思考、理解群众、尊重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造成重复访和越级访。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一)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信访工作的重心也应放在基层。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做到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要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信访人及信访事项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和处理。

(三)加强地方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直属高校和单位处(部、室)、院(系)等基层部门信访工作。预防和解决基层发生的信访问题,地方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关键,部直属高校和单位处(部、室)、院(系)是关键。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信访工作,切实加强指导,特别是对信访问题较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部门,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帮助这些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研究信访工作的制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解决教育信访突出问题

(一)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各地各单位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2)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3)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能突破政策法规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

(二)努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单位、解决在基层,不能将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要着力在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上下功夫,一是要大力推行和完善联合接访、信访听证等制度,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信访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时,要紧紧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教育系统各单位内部职能部门解决问题。二是在继续畅通信访渠道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利用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法律等法定渠道去解决问题。三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教育引导群众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尤其要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信访群众不仅能息诉息访,而且能心悦诚服。

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和效率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教育系统各单位与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之间,教育系统各单位内部职能部门之间,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处理好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要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指导作用,努力构建教育大信访工作格局,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发现越级或到北京群体性上访的,应及时劝阻疏导并果断处置。同时,要积极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好越级和进京上访问题,形成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果断处置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要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要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应对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四)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形成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要支持信访部门充分履行督查职责,认真听取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的建议,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一)切实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和完善信访工作设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访工作机构设置工作,使各级信访工作机构更加合理,职能更加强化,综合协调指导和推动信访问题解决的能力不断提高。要不断加大投入,着力改善信访部门的接待和办公条件,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信访部门的各项办公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二)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要把政治坚定、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政策法规、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信访干部队伍中。对信访干部要加大培养、教育和交流力度,强调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和作风建设;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要予以重用;对长期从事信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要切实关心爱护信访干部。各地各单位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切实解决信访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信访干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充分调动和发挥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大信访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做好新时期教育信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而努力奋斗。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22867115 邮编:350117
Copyright © 2020 福建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