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

学习贯彻《工作规划》解读之二: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8浏览次数:522

方谋  唐建国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是一个政治问题,又是一个工作思路问题。 
   
科学判断形势,正确对待两个仍然。《工作规划》提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特别是在查办大案要案、深挖腐败分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是,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仍然呈易发多发态势;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正的问题依然严重;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一面,更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有利环境,更加坚定信心,做好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深刻认识形势,客观分析原因。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客观上是由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多种原因决定的。腐败多发于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西方敌对势力利用腐败问题大做文章一刻也没有停止。30年改革开放显著改变了我国社会的组织结构体系,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但伴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上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使得腐败的滋生蔓延有了可乘之机,一些地方易发多发。对此,我们要认真分析原因,趋利避害,通过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围绕党建贯穿始终,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是清醒的,旗帜是鲜明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针对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在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努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制度,逐步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在政治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努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在文化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必须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利益,更加注重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维护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一个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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