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思考

以《工作规划》为指导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8浏览次数:617

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凝聚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人民的意愿,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努力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我们必须以《工作规划》为指导,以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大意义。《工作规划》对今后5年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工作规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科学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既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其次,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证。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工作规划》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特别强调要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就是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是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再次,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工作规划》准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为我们更好地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法和重要依据。第四,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工作规划》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提出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对于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无疑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中央纪委确定的“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单位,河北省要在前一段时间积极探索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向中央和中央纪委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注重把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科学制定具有河北特色的实施意见。制定科学完善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工作规划》下发后,我们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我省的实施意见。近期,我们将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抓紧修改完善这个实施意见,并尽快以省委文件印发,以指导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局。在修改过程中,要注重将中央精神与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紧密联系、相互融合,增强实施意见的指导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对过去三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吸纳或扬弃,增强实施意见的针对性;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实新内容、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增强实施意见的前瞻性;要根据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提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增强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增强实施意见的科学性。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统筹推进,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发展。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反腐倡廉建设既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落实《工作规划》,必须抓住重点,坚持把解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发展。《工作规划》中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部分,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六个关键环节,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六大支撑点。教育侧重于教化,是基础;制度侧重于规范,是保障;监督侧重于制约,是关键;改革侧重于创新,是动力;纠风侧重于遏制,是抓手;惩处侧重于处罚,是手段。六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彼此不可剥离。只有将其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战略方针才能更好地体现,防治腐败的综合效应才能进一步彰显,才能形成严密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框架内,继续深化以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等“三项教育”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努力消除引发腐败现象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努力把腐败现象降到最低程度。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工作规划》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落实《工作规划》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导致出了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各级纪委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把《工作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搞好内部责任分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责任编辑:于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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