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副行长被双开|中介腐败是经济发展中的毒瘤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7浏览次数:333
2009年02月06日 编辑:郑光魁 姚 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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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随着社会中介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大量行政寻租、商业贿赂等借助中介实施,中介腐败成了腐败重灾区。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提出的。报告撰写者、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林跃勤认为,在我国商业贿赂、政府官员的寻租腐败等贿赂腐败链条中,中介参与和引发寻租腐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本期周刊将对进行关注,欢迎网友建言献策。<<发表留言 ●社科院发布报告指出:中介组织腐败已成腐败重灾区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请在留言版留言或者来信cpc@peopledaily.com.cn | 社科院发布报告指出:中介组织腐败已成腐败重灾区 主要涉及三类腐败:行贿、洗钱、参与侵吞国有资产 | 现阶段,中介组织参与寻租腐败的行为主要有三类:行贿及帮助行贿、参与侵吞国有资产、洗钱。 一些中介机构为实现客户委托的事项或为争取获利机会,直接或者介绍利害关系人跑项目审批、跑资金、跑配额指标,向政府官员提供金钱、有价证券等其他财产或获利机会。如送金钱、高尔夫会员证、房子、汽车,替官员升迁买官、给其孩子出国留学提供费用。大量商业贿赂通过中介公司的所谓“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实现。而在国企资产、土地、设备等价值评估过程中,中介机构在企业领导暗示或要求下往往压低真实价值,帮助委托人蚕食鲸吞国有、集体财产。近年来,在各地企业改制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或被侵吞案件的背后,几乎都有一些中介组织的黑手。 “官会不分”为钱权勾结提供条件:报告认为,政社不分、行政干预为一些中介组织不法行为提供了条件。 我国中介机构绝大多数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从过去的政府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的,许多中介组织本身就是依托政府成立的,带有官办、半官办、官民合办的色彩,实际上形成了政府中介合二为一,结成利益共享体。这样的“官会不分”,为一些中介组织从事钱权勾结、寻租腐败提供了基础。如通过高额回扣、高比例分成,大多数中介与权力部门瓜分非法盈利。一些中介组织本身成了主管部门的创收渠道,部门领导的“小金库”和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 中介收费经常性市场检查迫在眉睫:报告建议,中介腐败应该列为中国反腐体系中的重点方向之一,并从法制完善、行政体制改革、市场机制建设、中介组织行业规范、诚信建设、违规腐败预防和惩罚等多方面着手,构建多层次、大纵深的立体综合防治体系。 在强化监控方面,报告建议构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协调行政、工商、财政、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会同行业协会等,形成跨部门对中介组织及中介违规腐败行为的联合监管治理机制。例如,工商部门、物价部门、行业协会等要建立健全中介机构执业准则和收费标准体系,定期不定期地抽审中介组织出具的会计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对其收费进行经常性市场规范执法检查,审查其资金往来、洗钱活动等,及时发现参与寻租、贿赂、销赃、洗钱等各种违法犯罪事实,并给予有效打击。当然,政府对中介组织进行监管时需要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及依托行业管理手段,尽量减少行政监管手段。>>详细 | | | |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王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王益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王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详细 收受贿赂帮他人虚增土地面积 重庆市一干部获刑十三年 重庆市沙坪坝区征地办公室原干部丁萌,采用虚增土地面积、提高补偿标准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61万余元,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后,近日,丁萌被该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初,丁萌被沙坪坝区征地办公室安排到“西永微电园征地办公室”负责西永镇征地拆迁工作。>>详细 涉嫌收涉黑首富贿赂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原董事长受审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姜立贵,因涉嫌受贿下属及福建一名“涉黑首富”共计13万余元的贿赂,已于近日在市二中院受审。这是该集团继原总经理聂玉河、原副总经理王殿平等人被判后,又一名落马的高管。 姜立贵现年60岁,北京市人,大学文化程度,行政级别为正局级。据媒体报道,姜立贵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关系系,曾任共青团北京市团校副校长。进入城乡建设集团后,从宣传部长、二级公司党委书记一直升到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的职位。 市检二分院指控,2003年春节期间,姜立贵利用担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该集团房地产开发中心主任黄泽宇的工作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黄泽宇给予的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27万余元)。>>详细 | ■在我国商业贿赂、政府官员的寻租腐败等日益严重的贿赂腐败链条中,中介组织的影子越来越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和引发寻租腐败的状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月2日,《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的撰写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林跃勤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说,近年来,随着中介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大量行政寻租与商业贿赂等腐败借助中介之手来实施,我国社会中介组织腐败现象正日益严重。现阶段我国中介组织腐败的行为主要有三大类,即行贿及帮助行贿、洗钱、参与侵吞国有资产。 ■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探索运用一切新鲜的技术平台和手段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向10名网友颁发“反腐评论员”聘书,该市纪检系统首次聘请网友参与反腐倡廉工作。2月2日,泰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国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网民数量飞速增长的时代,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网民关注的焦点,纪检监察机关也应该利用这块民意最为活跃、争夺最为激烈的阵地,使之成为一座联系群众的桥梁、一个舆情收集的平台,这正是泰州邀请网友担任“反腐评论员”的目的所在。>>>详细 | | | | 不能让中介组织成为腐败帮凶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认为,利用会计师、评估师、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出具审计报告、财务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书的合法性,掩饰贪污腐败等非法行为,以图蒙混过关、实现非法利益,是一些官员寻租腐败的惯常做法。我国中介组织腐败行为主要为三大类,行贿及帮助行贿、洗钱和参与侵吞国有资产,损害股东和消费者权益。(2月2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媒体屡有披露“中介成为腐败帮凶”。在公共事物管理上,引入中介等社会服务,本意是引进社会监管,实行权力制衡,但是由于没有解决好中介组织权责统一的问题,导致了事与愿违的结局。 中介组织只有经济理性,缺少社会责任,致使本该为公共利益把关的服务,演变为一个个“公关公司”。 从角色定位来看,服务内容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中介机构,提供的审计、评估报告,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公众的选择。因此,他们既要赚钱,又绝不能只对委托人负责。所以,必须对中介组织的“经济理性”加以遏制。从针对性立法来看,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应该法定为无限责任公司,对评价结果承担无限责任;提高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实行注册评价师制度;对严重的失实评价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行业管理来看,中介组织的技术运作应该有“范本”可循,为用户出具的报告应该有人进行行业把关。对某些有意无意的违规行为,应该有公共管理者作出甄别与处罚。>>>详细 | 中介腐败是经济发展中的一颗毒瘤,必须医治 近年来,随着中介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大量行政寻租与商业贿赂等腐败借助中介之手来实施,我国社会中介组织腐败现象正日益严重。 现在的中介机构,中介协会,中介学会,评估机构等等,许多都是腐败的温床,这些中介机构从"出生"之日起就有"来头",和行政、监管部门某些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以致于许多工程和项目既能在"缺胳膊短腿"的情况下通过层层审批顺利开张,又能在违法乱纪经营中享受多方关照,一再逃避监管惩处,多亏中介的"帮忙"。这些中介组织当中的相当部分属于权力部门的大金库、摇钱树,这已成为人所共知、敢怒不敢言的秘密。 当前,中介机构除了行贿及帮助行贿、洗钱和参与侵吞国有资产,损害股东和消费者权益之外,还积极造假,许多中介公司抱着"收人钱财,给人方便"的态度,干着惟利是图的勾当,令许多人仍然记忆犹新的,例如前年被卫生部撤销"全国牙防组",没有法人资格,仅有两个人办公,其存在18年间曾接受1300万元的企业捐助,属于典型的在诚信上严重缺失的非法认证机构,这种中介机构可以说完全背离了法律和公德,成了腐败官员、不法企业主的帮凶,社会危害极大。要惩治中介腐败笔者认为: 首先,深化要对中介组织进行产权改革,与国际接轨。这是保持和提高中介机构独立性的治本之术。在激烈、规范的市场竞争中,要转变中介组织的身份,改变过去的行政依附关系,真正实现中介机构兴办主体、投资主体和所有制机构的多元化。>>详细 | | ●相关链接:先锋周刊 党建周刊 人物周刊 理论周刊 廉政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