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平 李海滨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于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五个方面基本要求。这是在多年工作实践基础上总结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反腐倡廉重要理论创新,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全面深刻地理解,坚定不移地把握,始终不渝地遵循。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前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始终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这是反腐倡廉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活力源泉。顺应时代的新要求和人民的新期待,我们必须着力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研究新情况,拓展新视野,破解新难题,解决新矛盾,作出新概括,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措施,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二者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做到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要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治理。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工作,增强反腐倡廉综合效能。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和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把长期规划和近期安排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阶段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要把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整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专群结合、齐抓共管,调动全党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力求取得突破。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政策指导,引导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业务特点,找准部门和行业党风政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源头,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这五个方面要求,既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理论探索的成果;既是继承中的发展,又是发展中的创新;既是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发展。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