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应当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有些工作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的边界,主业反而被淹没在众多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之中。主业决定方向,主业决定重心。因此,我们应有清醒认识,分清责任、突出主业,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基础工作。
校正工作职能定位。完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监督与监管、监察与督查、主业与副业的关系,既不做偏向市场主体一方的“运动员”,也不做替代业务监管部门的“裁判员”,真正当好执纪执法的“监督员”,切实围绕主题、主线,做强做优反腐倡廉主业。
转变监督检查方式。注重把一般性工作结果的推进督查,转向以反腐败斗争、作风转变为重点的过程性督查。既不当一般数据进展情况的“统计员”,也不当简单整理汇报材料的“书记员”。要将执行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质量安全法等制度规范的情况,党员干部能否正确履行职责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以反腐败为抓手,使工作推进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高度融合。
拓展源头防腐思路。紧紧抓住权力监督与制约这个根本问题,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谋划惩防体系建设新的五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源头防控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制度+民主+市场+科技”四位一体的防控体系设计,努力使改革创新的成果在质量上更高一层、在操作上更进一步。要适时将牵头实施的改革成果移交给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发挥监管部门的“主力军”作用。
加大惩腐治标力度。深刻领会“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强化查办案件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硬任务、硬约束、硬考核的观念。千方百计拓展案源线索,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窝串案,注重把监督检查的成果转化为查办案件成果,增强办案的威慑力、影响力,为有效治本赢得时间。(王长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