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打大老虎固然解气,但身边那些腐败分子的查处才能真正让普通老百姓出口恶气!”出于职业敏感,记者近日打车回家路上,和一名中年北京的哥聊上了天。的哥说:“北京郊区县一些村干部牛得很,他们又贪又占,拿了老百姓的钱,装到自己腰包里。这样的人要不好好查查,大家觉得不够劲!”
的哥对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看法切中时弊,而中央纪委也已对此抱有足够的警惕,并全面部署狠抓此项工作。那么,对于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中央最近有哪些动向?群众对于身边的腐败有什么样的感受?如何更好治理群众深恶痛绝的“扑面苍蝇”?
1 明确重点 督办线索
——中央纪委专门部署推动专项工作
6月5日,北京市纪委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5月,北京市今年已查处“小官贪腐”169人。而据北京市纪委今年1月公布的信息,2014年,北京市全年共查处“小官贪腐”194人,违纪金额3.58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的47人,千万元以上的4人。
当然,“小官贪腐”并非北京独有。去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发现,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贪腐”问题严重。第二轮巡视发现,“苍蝇式腐败”仍然比较突出,并且相当普遍,涉及半数以上被巡视地区:广西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日益凸显;江苏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上海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小官贪腐”;河北“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浙江一些地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
今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专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承担综合协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工作职责,并制定了《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
会议还部署了工作的重点: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时隔一个多月,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又召开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协调会,并指出,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一批反映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问题进行督办,以此发出强烈信号,督促地方和基层党委、纪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承担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蝇贪”成群 其害如“虎”
——群众焦急痛恨又感无奈
“苍蝇”虽然权小位低,但从吃拿卡要到侵吞公共资源,最直接地伤害群众利益,群众对身边腐败的感受最为痛切。基层“小官”往往掌握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权力,利用管人、管事、办事的机会搞寻租,徇私枉法,贪污腐化,社会危害程度深,群众反映强烈。
今年4月14日,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忻州座谈会上讲话时透露,山西省目前超过六成(63.5%)的信访举报量,近七成(69.6%)的越级信访举报集中在县处级以下干部。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山西的数据只是其中一个侧面,各地纪委近日公布的案例同样让人震惊。这些案例中,有科级干部,也有村出纳、村小组组长,腐败方式包括挪用资金、侵吞补偿款、编造虚假合同、贪污公款、受贿等。
有的涉案金额多达数千万元。广东省纪委5月通报,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党支部原书记郭仲强等3人,挪用宫花村集体资金1131万元归还赌债,侵吞国有土地或土地补偿款7249万元,拍卖款124万元,收取他人向宫花村购买土地款393万元后占为己有。
有的涉及人数众多。贵州省纪委6月通报的“六盘水市医药购销领域腐败窝案”,涉案人员122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84人,立案调查15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涉案总金额1750余万元。
一些贪腐案例还呈现“抱团腐败”形式。6月4日,杭州市纪委公布的案例显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等“关键人物”经常相互“勾连”,沆瀣一气,甚至多村“抱团”。富阳市查处的徐家坞村等5个行政村腐败“窝案”,5个村的主要干部均涉案,其中有3个村所有村干部涉案,共查处21人,1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以外,基层的“村霸”也危害巨大。杭州市纪委公布的案例显示,淳安县浪川乡芳梧村党总支书记王昌平,基本上村里任何事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仅去年1月至6月,他就冒充村委会主任签名58次,从村账支出169万元,挪用村民上缴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13万余元。
福建秀屿的一位网友谈起对身边腐败的感受时说,一来是焦急痛恨,为什么土地审批迟迟下不来,为什么低保金还没到账,群众焦急等待,干部却消极怠工或据为己有;二来是无奈,敢怒而不敢言,虽然说很多举报成功了,但遭受报复的风险还是有的,自己往往不愿冒险举报。
云南一位网友提醒,“苍蝇”在反腐利剑下,呈现出变种异化之势,群众身边的腐败越来越隐蔽、技术含量越来越高。有的利用国家与群众关系中的桥梁作用,运用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自由裁量权等为己谋利;有的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谋取利益,通过发放补助、奖金的名义将公款私分,或借待客、跑项目、购物资等事项,虚列开支、虚报冒领。
3 层层传导 落实责任
——基层不能再纹丝不动
近日,本报“学思践悟”栏目刊文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体现到党的建设各个领域,落实到党的各级组织。不能像深深的海洋,表面上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今年3月,王岐山同志在河南调研时强调,“今年要在巩固省一级成果的基础上,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到地市一级。”
4月23日的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委、纪委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基层党委、纪委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中央明令要求,各地迅速行动。广东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江西省委巡视组对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开展专项巡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为清理对象,全面清理核查现有城乡低保对象。
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在于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广东省明确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村官贪腐”的领导责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对基层党委、纪委对群众身边腐败听之任之、压案不查不报的,坚持“一问三责”,既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针对“小官大权”容易引发的“小官大贪”问题,近期一些地方申报个人报告事项下沉到科级的做法,或许能成为一把利剑。目前北京一些县区执行的科级干部申报,严格程度较县处级干部并未放松。除此之外,深圳龙华、青海民和、海南五指山等不少地方也纷纷出台了类似举措。
有专家认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级别的下沉,是收紧制度篱笆的重要举措,不等“苍蝇”长成“老虎”再打,将有助于解决“小官大贪”问题。(本报记者 孟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