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东北师范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治国被"双开"

发布者:阮传瞰发布时间:2015-10-19浏览次数:113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前,经教育部党组、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对东北师范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治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治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欺瞒组织,办理并使用假身份证,非法出入边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款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通奸。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中收受款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治国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张治国违纪所得。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决定给予张治国行政开除处分。

  此前,张治国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吉林省纪委、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22867115 邮编:350117
Copyright © 2020 福建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