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开放日定在1月20日、27日两个星期天。届时市民可以大大方方地到廉署“喝茶”,同时,还可以看看这个让贪污分子“闻风丧胆”的执行处。在让市民开眼界前,廉署在12日特别对香港的媒体开放,让记者先睹为快。
香港廉政公署总部的办公地点设在香港岛中环的一个停车场上。这是一座很普通的大厦,执行处的接待处在一楼,大厦的1至7楼都是停车场。
真正“喝咖啡”的房间设在10楼,称为“录影会见室”。室内装设很简单:四张椅子、一张三角台,入门处是两部摄像机。背对门口的两张椅子坐的是调查员,对着摄像机的两张椅子,右边是嫌疑人的律师,左边是嫌疑人的位置。为了让整个屋子全部置于摄像机的监控内,摄像机的正对面挂着一面凸透镜,摄像机机身位置的下面原是摄像机的“盲区”,但有了这面镜子,人站在“盲区”也能通过镜子被摄像。廉署的职员告诉记者,只有做到没有任何“盲点”才能使录像带成为法庭的有效证供。整个会见过程将会制成3盒录像带,全景的两盒,一盒交给法庭,一盒由廉署留底;另外一盒只有嫌疑人的录像带则交给嫌疑人自己。全程录像解决了调查的许多问题,以前“会见”的内容得做笔录,这“咖啡”一喝没两三个小时搞不定,如今全过程只需半个小时,因此更多的“协助调查的人”都选择在录影会见室接受调查。
廉署的报案中心24小时办公,所有投诉都处于非常保密的状态,以确保举报者无后顾之忧。廉政公署非常重视市民的举报,无论投诉的性质如何轻微,都会列入早晨报告,由执行处首长和处长级人员进行审议,决定是否展开调查。廉署承诺的服务标准是48小时内对贪污举报作出回应,为了减轻查案的难度,廉署如今在电视、报纸广告上都鼓励市民用真名举报,据统计,廉署成立之初所接到的署名举报只占30%,而九十年代已增加到70%。
廉政公署的职员大部分都不佩带枪械,证人保护组及枪械组是廉署里少数装备武器的部门。廉署人员佩带的武器,有枪管较长的史密夫威逊手枪,也有携带方便的曲特侦探手枪,还有能抵挡9mm子弹的防弹衣、可以伸缩的警棍、小型催泪器,以及一支能产生高达2万公斤压力的破门工具“开门枪”。但自1975年配枪以来,证人保护组在执行任务时没有开过一枪,这全有赖行动前的周密组织。
“认人”是廉署工作的主要部分。单面镜列队认人室在执行处的8楼,单面透视的玻璃前,证人可以从外面清楚地看到里面,而里面的人却一点也看不到外面。以前犯罪嫌疑人站成一圈,证人围着他们走,认出来后就拍一拍他的肩膀,由于要当面接触,不少证人不敢站出来认人。廉署从1987年开始引进这种单面镜,证人在指证嫌疑人的时候再也不担心被人打击报复。每次认人时,廉署都会从专门的“演员公司”请来8个以上、与嫌疑人相貌体型相近的人混杂其间,让证人辨认,证人只需说出室内人员站位的号码。这些临时请来的“嫌疑人”可不是免费的,据说每人1个小时的出场费是250港元。
执行处拘留中心共有17间关押房,里面一床一桌一椅,干净整洁、光线充足。关上房门,廉署工作人员能够通过门上的猫眼来监视房内的动静。据介绍,嫌疑人住进拘留室之前,首先要“打包头”,也就是把随身物品如手表、皮带等交给廉署职员代为保管,这样做一来防止嫌疑人自杀,二来也保护廉署工作人员的安全。嫌疑人最多只能被关押48小时。有时为了调查的需要,廉署会向行政长官申请将嫌疑人羁押的时间延长,这时,嫌疑人将会被“请”到另外一间设备齐全的关押房,那里有独立的洗手间、电视。
香港廉政公署现有职员1314名,大部分以合约方式受聘,其中逾半数职员已在公署服务超过10年。廉政公署的职员不属于公务员,不受公务员条例约束,也不受其他政府部门的指示和控制。根据香港《基本法》,廉政公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的工作,经费由政府从一般收入中拨付。廉署的职员除有些从公务部门借调外,均由廉署直接以合同方式聘用。职员的薪金也高于其他部门。为了吸引最有能力的人参加,廉署职员的薪水一般高出同级香港政府官员10%,除高薪外,还有高福利,包括住房、医疗、出国休假、培训以及丰厚的退休金等。但如果廉署工作人员的操行有违纪律,则立即予以惩戒,甚至开除,退休金也尽数剥夺。
香港廉署“破案如神”,所检控案件的判罪率高达70%以上,这除了廉署享有“不可思议”的权力外,关键是其行之有效的调查、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贪运作模式。廉署下设了3个部门,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及社区关系处。执行处是廉政公署的调查部门,负责接受、审阅和调查贪污指控。为防止滥用权力,调查人员只负责搜集证据,并向律政司司长提出报告,由其决定是否提出检控。防止贪污处则主要负责改善有可能导致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