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纪〔2013〕11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检查采用学校抽查和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严格总结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13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于12月31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823室,联系电话:22867113),校纪委监察处将视情况对部分学院进行抽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监察处
2013年12月24日
抄送:校领导,助理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