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纪办〔20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根据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的要求和安排,决定分批组织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观时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二、参观地点:省榕城监狱。
三、参加对象:校领导、助理,机关各部处、馆、集团、公司、医院、中心、附中、附小主要负责人,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科级以上干部。
四、参观内容
1、观看警示教育片,用时约25分钟。
2、参观展览厅,用时约30分钟。内容包括: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腐败典型案例剖析展示、党纪国法及职务犯罪立案标准选介、罪犯改选“三大现场”监控实况。
五、有关要求
1、参加对象要深刻认识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接受教育。要结合“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和廉政党课、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自我剖析,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为便于组织参观,请参加对象于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师范大学监察处
抄送:校领导,助理。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