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对2010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各单位尤其是牵头单位要根据任务分解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2010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福建师范大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0年4月15日
主题词:反腐倡廉 2010年 主要工作任务 分解 通知
抄送:校领导。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深化 反腐 倡廉 教育 | 1.学习宣传中央纪委、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等有关会议精神 | 纪委办 | 各单位 |
2.以《廉政准则》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 组织部 纪委办 | 各单位 | |
3.加强廉洁教育,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 宣传部 纪委办 |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团委 各单位 | |
4.对新提任或转岗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教育 | 纪委办 | 组织部 | |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 人事处 社科处 科技处 | 各单位 | |
6.成立学风监察小组,加强学风建设 | 学工部 研工部 | 监察处 | |
完善 反腐 倡廉 制度 | 7.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 学校办公室 | 纪委办 监察处 组织部 各单位 |
8.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 组织部 | 纪委办 各单位 | |
9.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 | 纪委办 监察处 | 组织部 各单位 | |
10.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 组织部 | 纪委办 各单位 | |
11.拟定《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处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 | 学校办公室 | 纪委办 监察处 | |
12.拟定《福建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 | 学校办公室 | 组织部 纪委办 监察处 | |
13.完善人财物管理等相关制度 | 组织部 人事处 财务处 基建处 后管处 资产处 | 纪委办 监察处 各单位 | |
强化 监督 制约 机制 | 14.加强对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学校办公室 | 纪委办 监察处 |
15.加强对干部选任用、人事招聘、导师遴选、职称评审等的监督检查 | 监察处 | 组织部 人事处 研究生院 | |
16.加强对各类评优评先尤其是奖助学金发放以及学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监察处 | 相关单位 | |
17.加强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监察处 | 基建处 资产处 各单位 | |
18.组织开展财务检查工作“回头看”, 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 | 财务处 | 监察处 各单位 | |
19.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项目预决算审计工作 | 审计处 | 组织部 基建处 后管处 | |
20.加强科研经费成本核算、结题审签工作 | 财务处 | 社科处 科技处 审计处 | |
21.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 | 学校办公室 | 纪委办 组织部 监察处 校工会 各单位 | |
22.开展校聘特邀监察员换届工作,增强监督合力 | 监察处 | 统战部 离退处 | |
加大 纠风 工作 力度 | 23.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 监察处 | 招生办 研究生院 相关学院 |
24.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 监察处 | 财务处 各单位 | |
2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 机关效能办投诉中心 | 机关党委 各单位 | |
做好 办信 办案 工作 | 26.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 纪委办 监察处 | 各单位 |
27.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 纪委办 监察处 | 相关单位 | |
28.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 纪委办 监察处 | 相关单位 | |
加强 队伍 自身 建设 | 29.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纪委办 | 监察处 |
30.拟定《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 纪委办 | | |
3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 | 纪委办 监察处 | 各单位 | |
32.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 | 反腐倡廉研究中心 | 纪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