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21浏览次数:55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福建师范大学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闽师委〔1999003)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严格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表》,并于32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

附: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监察处

                2009223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检查  通知

  送:校领导。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09224日印发



        闽师纪[2009]3号:关于开展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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