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行[2014]4号
省直各部门: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2月19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2月19日
附件: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