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制呼之欲出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建设进入有关部门的研究论证程序,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可以加以总结。当然,制定一项用以指导全国的制度性规范,两个试点的已有经验还稍嫌不足;此外,实现官员财产公示,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但这都不足以成为一再延缓这一制度出台的理由。 人们对新制度,不但在其具体设计上,也在其实际效果上,往往怀着尽善尽美的期待。这不能说有什么过错,但过于理想化的诉求,结果不是延迟新制度的诞生,便是新制度永无出台之日。 也许,在财产公示的问题上,确立自上而下或上下联动的原则,会更有利于这一制度的顺利推进。下动上不动或左动右不动,谁先动谁吃亏,制度再完备也可能无疾而终。从这个意义上说,先前出台的一系列类似制度的实效不彰,都应当成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经验教训。>>>详细 | 治理公款出国旅游需要真监督 事实上,为了刹住公务消费腐败之风,中央政府已经陆续出台数十个相关法规,比如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预算、试点推行公务卡等办法,并针对公款出国等问题特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而在当前,公款出国旅游成为久治不愈的"老大难问题",所以,中纪委、监察部必须将此视为一场硬仗,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笔者认为,建立高效、廉洁和廉价的政府,并真正做好公务出国的审批、监督、公开和违规查处工作,是解决公款出国旅游顽症的关键所在。 对公务出国考察,我们要进行有效的规范、监督,对公共财政支出进行必要、规范的审批,并向社会进行及时、充分的公开,减少各部门自行决定权,加大外部的监督和制约,杜绝无从知晓、暗箱操作或者故意规避等现象。>>>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