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案内情披露|南京“天价烟局长”被立案调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27浏览次数:266
2009年02月20日 编辑:郑光魁 姚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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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不仅有利于企业规范行为、增强实力、健康发展,也是国家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近期却有不少国企领导人因腐步入歧途,本期周刊,我们将和您共同关注,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发表留言 ●李荣融:让央企"一把手"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陈良宇案内情披露|南京“天价烟局长”被立案调查 请在留言版留言或者来信cpc@peopledaily.com.cn | 李荣融:让央企"一把手"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 搞好中央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在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中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强化权力制约结合起来,把加强企业管理同健全反腐倡廉机制结合起来,把提高企业科学发展能力同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能力结合起来,做到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这是近几年我们抓反腐倡廉的一条重要经验。 腐败的主要动向:当前,少数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违规决策等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并出现了一些违纪违法的新情况新特点。失职渎职案件呈上升趋势。近两年,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决策、盲目投资、非法拆借资金、违规对外担保、擅自从事高风险投资等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失职渎职案件,在各类违纪案件中上升到首位。商业贿赂案件仍时有发生。查结的案件反映出,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商业贿赂行为几乎涉及项目报建、勘察设计、招标投标、预算结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存在着一个工程下来,企业损失上千万、干部毁掉数十人的现象。这些违纪违法案件对国有资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深刻分析发生腐败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少数企业领导人员放松个人世界观改造、放松道德修养,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企业权力制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普遍建立,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对领导人员包括下属企业负责人的监督还不到位,有效监督的制度、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的灵敏性、有效性还有待提高;反腐倡廉的教育还不够深入扎实,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差距。>>详细 网友看法:李荣融为何把央企“一把手”腐败归因于“一把手”体制 | 李荣融为何把央企“一把手”腐败归因于“一把手”体制:笔者认为,国资委李荣融主任把央企“一把手”腐败,归因于“一把手”体制,指出,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这是发生腐败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很有见地的。 因为,按照目前央企引进并实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三权鼎立的、相互制约的企业管理运作模式,这种管理运作模式实行“三会制度”(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职工或社员代表大会),譬如董事会主席或理事长,不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只负责召集理事会,理事会研究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方针任务、聘任总经理或主任,定期听取总经理或主任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总经理或主任对理事会负责,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由总经理或主任负责;而总经理或主任经营管理的情况,由监事会进行监督,监事长负责召集监事会,定期向理事会汇报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执行情况;最后企业的所有重大事项,经职工代表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详细】 | 如何让企业"一把手"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怎样才能做到让企业“一把手”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呢?通过学习两位领导的讲话,我认为应抓住四个环节。 其一,要把好“教育关”,使之不想腐败。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企业廉政建设,必须关口前移,重在教育,防范在先。 其二,要把好“监督关”,使之不能腐败。在管理学中有两条重要原则:一是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二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否则就无法避免道德风险。企业廉政建设,必须从切实加强对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人的制约和监督抓起,充分发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代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等,真正形成分权制约的格局。 其三,把好“惩处关”,使之不敢腐败。要抓住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这个重要手段,重点查办企业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深入开展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惩腐败分子,做到发生一件,查处一件,严惩不贷。唯此,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详细】 | | | | | 天津高院首次披露陈良宇案在津审理相关内情 在2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首席新闻发言人范春明,在总结介绍天津市高院过去一年所做的一系列工作时,首次向媒体披露了在津审理的陈良宇案的相关内情。 据范春明介绍,陈良宇案是在天津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由法院系统组成专案小组专门审理的。审理前,专案组多次研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关预案。审判结束后,社会各界及国内外媒体均对此案的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陈良宇本人对审理结果也没有异议。该案件的审理,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实体和证据方面,都做到了客观公正,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详细 涉嫌严重违纪 南京“天价烟局长”被立案调查 2008年12月,国内多家媒体对时任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抽每条1000多元香烟的事情进行了报道,周久耕不久即被免职。南京市纪委日前表示,南京市和江宁区纪委高度重视去年12月媒体对周久耕问题的报道,立即在第一时间展开了专门调查。由于当时媒体披露的主要为周久耕奢侈消费等行为,其他线索不够具体,为查明事实,办案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连续开展了紧张有序的工作,从中发现了周涉嫌违纪的疑点和线索,并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核查。近日,核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初步掌握了周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江宁区纪委决定,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周久耕进行立案调查。 >>详细 湖北荆门政协原副主席高占松受审 涉嫌受贿百余万 因涉嫌受贿人民币103.12万元、美金2.5万元,昨日,荆门市政协原副主席高占松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庭审持续了6个多小时,当庭未宣判。 高占松今年58岁,从1997年至2008年,分别任荆门市建委副主任,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建设局局长;建委主任,政协荆门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主席(副厅级)。因受贿嫌疑,去年3月,经省检察院决定,由省公安厅对其刑拘。>>详细 | ■谁阻挡了河北事业发展,谁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过不去,我们就让他过不去,调整他的位置、摘去他的帽子。 ———2月13日,在河北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河北省委书记张云川严厉痛斥少数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光有"唱功"没有"做功",对上汇报"一枝花"、实际工作"豆腐渣",已成为事业发展的"绊脚石"。 ■通告的出台从另一方面也说明,很多问题没有领导的批示或签字难以解决,所以才会滋生这类腐败现象。 ———针对前不久河南省洛阳市委、市政府发布通告,公开警示“以领导名义”行骗,2月11日,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纪德尚发表评论认为,洛阳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这份通告,是洛阳公开反腐败的一种表现。 ■一个人有没有本事,有没有能力,能不能干事,就看你的工作成效,要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2月9日,重庆市綦江县召开全县干部大会,现场公布并直播了全县20个街镇、72个县级部门的年终考核排名,綦江县委书记王越在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以往分管领导因安全事故引咎辞职的比较多,但在发展上还没有过,起码在綦江算是开的第一刀。他表示,这两名分管领导只能在当地当一般干部。>>>详细 | | | | 官员有几套房为什么不能公开 虽然不是阿勒泰地区的公民,但我还是兴冲冲地打开了阿勒泰的廉政网,毕竟这是第一次有机会查看“公仆”们的财产收入情况。我先后打开了财政局、工商局、发改委、党校等几家单位的公开申报表,并对照了几家单位领导的收入情况。虽然我事先知道此次公开只是“有限公开”,期望值并不高,但我还是感到有些失望。公开申报表只包括四项: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历年来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全部劳务所得,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接受申报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礼金)、有价证券、各类支付凭证、贵重礼品情况。在我打开的十几名干部中,都只填写了前两项,后两栏均为空白。 官员以各种名义收礼,从来都自认为是与职权无关的礼尚往来,即使到了法庭上也没有几个人承认那是收受贿赂;更何况,承认自己收受了与职权有关的礼物,就等于“不打自招”。因此,第四项全部“空白”是完全可以预料的。但第三项也全部为“无”,却让人难以理解。我之所以打开发改委和党校这两个单元,就是因为这两家单位的领导大都是各个领域的理论专家,著书立说、咨询讲学等机会比较多,而这些活动很少是无偿的,但党校四名副校长(正校长空缺)的劳务所得全部空白,难道他们在2008年连一篇文章都没有发表过吗?最让我失望的还是公开的内容。在美国,政府官员的个人储蓄、债券、退休金、房地产、收藏品等等,都需要申报。我当然没有指望中国刚刚起步的财产申报能像美国那样“细致”,但也不应该如此“有限”吧。当然,有一些项目是“秘密申报”的,在起步阶段先这样“缓冲”一下也可以理解,但像拥有几套房子这样的信息,为什么就不能公开呢?>>>详细 | 贪官受贿自设10万上限是啥子门槛? 报道称,原是木工出身的王斌收受钱物很谨慎,行贿人很多都是通过自己的朋友或同事介绍、引荐的,经过多次交往取得信任后,他才会收。一般几千元至几万元的现金,他都能“心安理得”地笑纳。2005年王斌一次性收受林某所送的1万美元后,觉得数额过大,连续几天睡不着觉。此后,王斌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额度门槛——最多收10万元人民币。 贪官受贿竟然设“门槛”,初闻乍看,感觉还挺有“道理”。其一,因为他知道拿人手软,收钱越多,风险越大,倘若事情没有办成,对方难免恼羞成怒,弄不好去纪委一举报,其岂不玩完?其二,因为他知道受贿是提着脑袋来换取金钱,稍有不慎,就可能“前功尽弃”,所以,“少吃多餐”才稳妥。 可见,王斌并不是“弱智”,也不是“脑子里进水”,王斌“自设10万”门槛,与其他贪官一样,不过是贪欲极度膨胀时心理上的一种自慰,也可以说是贪官自定的一条腐败“标准”。然而,无论是什么“门槛”,其受贿行为也只能隐蔽一时而隐蔽不了长久,狐狸的尾巴终究要暴露出来,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王斌的下场是可悲的,其“自设10万上限”的“门槛”只能是给人们提供了一条反腐的对策、警示和茶余饭后的笑料。面对光怪陆离的诱惑,身处五光十色的社会,领导干部举手投足之间,都要常怀律己之心,常去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别让欲望牵着自己走。否则,不管采用何种形式,只要你拿权力作交易,就是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如今,面对铁窗悔之晚矣,再高明的“门槛”又有何用?>>详细 | | ●相关链接:先锋周刊 党建周刊 人物周刊 理论周刊 廉政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