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干
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党员干部谈话谈话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谈话对象
1.校党委书记、校长重点与校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2.校纪委书记重点与校纪委委员、分管和联系单位党政负责人、二级单位纪委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并协助校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谈心谈话;
3.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重点与分管和联系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4.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
5.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校领导班子对相应谈话对象进行谈心谈话。
二、谈话类别
1.谈心谈话。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1)对相关责任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2)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谈心交心。(3)对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重大困难、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或因工作压力大出现思想情绪不稳定等情况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接受党员干部的约谈,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思想工作情况,主动关怀帮扶。党员干部原则上按照谈话对象对应的谈话人约谈相关领导。
2.廉政谈话。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督促排查廉政风险点,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校党委书记、校长对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设科室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教育提醒。
3.提醒谈话。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纠偏纠错。
4.诫勉谈话。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且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党员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要求作出说明或检讨。
三、必谈类型
学校和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定期或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必谈;
2.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影响到班子团结的必谈;
3.涉嫌违反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规范问题,发现不当言论或负面舆情的必谈;
4.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必谈;
5.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工作推进不力的必谈
6.未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的必谈;
7.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必谈;
8.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漫的必谈;
9.考核考察民主测评情况较差的必谈;
10.高廉政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必谈;
11.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必谈;
12.实施重要项目、开展重要任务之前必谈;
13.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重大困难、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导致思想情绪不稳定的党员干部必谈。
四、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五、谈话要求
1.突出政治性。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要认真对待谈心谈话,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及时安排谈心谈话,理清谈话思路,抓住谈话要点,讲究方式方法,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2.提升针对性。谈心谈话要坚持问题导向,开门见山、一针见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防止漫无边际、泛泛而谈,防止蜻蜓点水、草草了事,要谈出深度力度,把问题谈清,把根源谈准,把意见谈明。
3.注重实效性。谈心谈话要坚持“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要因人而定、因事而定,精心准备谈话内容,准确选择谈话类别,真正实现教育、引导、启发、帮助干部,达到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促进工作的目的。
4.强化结果运用。要做好谈话记录,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加强对谈心谈话的分析研判,对谈话中了解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干部群众的期待要及时研究解决,对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要加强顶层设计,真正把谈心谈话作为补短板、促提升的有效载体,避免一谈了之、谈完了事。